第一條 名稱本會中文名稱為“菜農子弟學校學生會”,中文簡稱為“菜農學生會”,英文名稱為:“Choi Nong School Students Association”,英文簡稱為“CNSU”。
第二條 宗旨
一、加強本校師生之間的溝通,反映學生的意見;
二、豐富學生的課餘生活,培養團隊合作、自強自立的能力;
三、秉承愛國愛澳愛校的精神,致力參與校內外工作。
第三條 會員凡是菜農子弟學校的全體學生,即屬本會會員。
第四條 會員權利
一、有參與活動之權;
二、有討論、建議、批評之權;
第五條 組織架構
處理日常會務工作以幹事會為主,幹事會為本會最高會務管理與執行機關。幹事會設主席一人、副主席若干人,活動部,培訓外務部,創意設計部,藤願編輯委員會等不同職能的工作部門,各部設部長一人、副部長若干人,部門成員必須為單數,學校並委任輔導老師協助處理日常會務及聯絡工作。
第六條 幹事會競選一、凡有志為學生服務和希望充實自己課餘生活的學生均可參加面試;
二、上學年總平均分達70分或以上,操行B或以上;
三、當選為幹事會成員應接受相關職務,作為對本會之服務,除非有特殊理由,不得拒絕被選職務;
第七條 幹事會
一、學生會主席及副主席均從幹事會成員選出。
二、學生會主席之職掌如下:
(一) 統籌學生工作;
(二) 召集學生會;
(三) 推動學生會;
(四) 對外代表社團,對內執行會務。
三、學生會副主席之職掌為協助主席處理學生會工作及委員間之聯繫。
四、本會設下列部門為原則:
(一)活動部:主要工作以策劃及組織活動為主。
(二)培訓外務部:主要為成員策劃培訓課程,建立與學校交流的渠道;
(三)創意設計部:以設計(手作、海報、藝術創作)為主。
(四)藤願編輯委員會:主要出版校園刊物《藤願》。
第八條 經費學生會活動之經費來源有學校補助之經費,教育發展基金和其他收入等途徑。
第九條 注意事項
一、學生會因活動實際需要,得向校方申請借用辦公室及器材。如須借用教室或公共場地者,應先得校務之同意,另不得與上課或學校集會時間衝突。
二、學生會各項會議應作記錄,並需交輔導老師存查。
三、學生會對校外活動或行文,應經呈學校核準,得以本校學生會名義行之,邀請校外社團或有關人員參加活動亦同。
四、學生會各項活動之申請、補助費用、活動場地、器材之借用及財務之處理,應遵守本校有關的規定。
五、學生會會議以每個月舉行一次為基本原則,必要時可召開臨時會議,會議須由各部門部長或副部主持,各部員均應出席,正、副主席需列席,並通知輔導老師。
六、學生會之獎懲
(一)學生會成員於下列情形,經校方決議通過,給予獎勵:
1.舉辦校內外深具意義之活動或服務,成績優良者。
2.代表本校參加校外競賽,表現優異者。
3.增進校譽、熱心公益、敦睦同學情感、發揮互助精神者。
4.接受學校委派事項,成績優良者。
5.參加社團活動,成績優異者。
(二)學生會成員違反本校之規定時,經校方決議通過,給予以下處分:
1.警告。
2.退會。
3.依情況之輕重,按校規懲處。
第十條 章程之解釋本章程各條款之解釋權歸菜農子弟學校所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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